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市政府于2020年3月15日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通知》(蚌政秘〔2020〕1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合理分担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简化奖励程序,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期,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不断加快,上交所已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三板分层制度改革方案已开始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我市现行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的通知》(蚌政办〔2016〕15号),2016年5月制定,有效期至2020年底;企业挂牌支持政策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蚌政秘〔2013〕78号),2013年10月制定,未设有效期。上述两个文件的内容已与当前资本市场新的政策变化不相适应,亟待修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我局制定初稿后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12家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市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已进行合理消化吸纳并修改完善,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且通过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我局制定该办法以抢抓国内资本市场改革政策机遇,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蚌埠板块”。
五、主要任务
《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通知(送审稿)》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奖励范围。规定了文件奖励的具体范围,包括:注册地在我市的沪深港交易所上市企业(含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的六种情形。较以前的上市挂牌文件,增加对香港交易所上市和外地上市公司迁址我市的奖励。在新三板挂牌奖励中,增加对进入精选层和转板上市的奖励,与资本市场改革动向进行衔接。
第二部分,奖励标准。规定了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及转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融资奖励四类情况的奖补标准及市县区分担情况。较以前的上市挂牌文件,一是将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奖励由原来文件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与已出台的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奖励政策保持一致。二是考虑到新三板增加了转板上市的上市新通道,将新三板挂牌奖励由原来的14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进入精选层再增加奖励300万元,转板上市再奖励500万元。总体上,企业转板上市所获奖励总额与直接上市保持一致,都为1000万元。 三是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奖励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与已经出台的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省、市、县三级共奖补60万元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奖励申报程序。具体规定了企业申请奖补所需要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申报奖补,不断简化上市挂牌奖补流程,企业在符合申请奖励的相关事项完成后,向注册地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申报奖励资金;注册地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市级承担部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申请使用“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市财政局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指标下达相关县(区);相关县(区)财政局收到后,连同县区承担部分一并拨付给申请企业。
第四部分,奖励资金用途。规定了上市挂牌公司奖励资金主要用途。
第五部分,改进上市挂牌服务。规定了上市挂牌服务服务工作的职责分工。
第六部分,其他事项。规定了二类特殊的奖补情况,规定了文件的有效期,并废止之前的上市挂牌奖励文件。一是从政策的出发点和公平性考虑,本年度出台的政策文件本年度符合情形的企业都应当享受。在2019年初至本文件出台之日期间启动上市挂牌工作或迁址的企业,建议享受本文件的奖励政策。已经在辅导准备申报上市的企业按新文件上市挂牌标准补足差额。二是为避免出现政策漏洞导致企业骗取奖补资金,对以前已经获得辅导期奖励的企业,因更换券商等原因重新辅导备案的,建议不再重复给予奖励;对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退出精选层后又重新回到精选层的,建议不再重复奖励。三是企业申报上市有券商内核和省证监局辅导验收两次把关,不易产生骗补情形,且需支付的前期费用较大,从鼓励企业上市的角度出发,对申报上市未成功的企业,又重新申报上市,建议继续给予申报期奖励,但最多两次。
六、创新举措
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运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局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读。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做好宣传解读方案落实工作。市政务公开办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微博微信宣传。市政府新闻办联系蚌埠日报社和蚌埠电视台进行宣传。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切实让企业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指导。对市辖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通知》精神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能,合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三是严格监督。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把关,从审批程序履行、奖补资金发放落实、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奖补标准,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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